8 月 31 日,汕尾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《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" 五停 " 的预通告》称,经汕尾市委市政府同意,汕尾市三防指挥部计划于 9 月 1 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" 五停 " 措施(即: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。
据通告,根据气象、水文、海洋部门预测,今年第 9 号台风 " 苏拉 "(超强台风级)极大概率于 9 月 1 日在汕尾正面登陆,风力强度可能超过 2013 年天兔台风,海域 4 至 6 米巨浪、狂浪,风暴潮增水大,伴随大暴雨到特大暴雨,防御形势极其严峻。
(资料图片)
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汕尾市将于 8 月 31 日适时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。经汕尾市委市政府同意,汕尾市三防指挥部计划于 9 月 1 日零时起到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前,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" 五停 " 措施(即: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。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,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 " 五停 " 措施。
二、全市所有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。
三、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,高空作业人员、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。
四、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,全部停止生产。
五、全市所有出租车、网约车、公交客运车辆、渡船等停止运营。深汕高速、甬莞高速、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。
六、全市旅游景区(点)、公园、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。各类大型商场、市场、综合体、商业步行街、餐饮场所、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。
七、全体市民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,准备好食物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,加固好门窗,居住在高楼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、空调外机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加固,防止高空坠物。
八、已在汕尾游玩、出差的外地游客,建议于 8 月 31 日 18 时前离汕返程,计划前来汕尾的游客建议避开台风影响。
通告称,当前汕尾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,请全体市民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,听从指挥、做好防护,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,确保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。
文 |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映光
来源 | 羊城晚报 · 羊城派
责编 | 李各力